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堅持公益屬性,開展常態(tài)化收費行為排查整治

福建實施校外培訓“平安消費”專項行動
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5-23 作者:黃星 來源:中國教育新聞網(wǎng)

中國教育報-中國教育新聞網(wǎng)訊(記者 黃星)為營造良好校外培訓消費環(huán)境,切實維護學生及家長合法權益,日前,福建省教育廳、省消委會聯(lián)合制定《福建省校外培訓“平安消費”專項行動方案》開展全省校外培訓“平安消費”專項行動。

福建明確,要將“平安消費”工作和校外培訓資金監(jiān)管工作、隱形變異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工作等常規(guī)性工作結合起來,健全完善長效工作機制。各地要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,開展常態(tài)化收費行為排查整治并建立工作臺賬,重點整治超時段、超限額收費,未落實政府指導價,未明碼標價、價格欺詐,虛假宣傳、誘導消費等問題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重點聚焦預收費資金監(jiān)管專用賬戶、風險保證金專用賬戶、培訓收費專用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是否規(guī)范;是否存在通過監(jiān)管部門規(guī)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訓費用,“體外循環(huán)”躲避資金監(jiān)管的問題;是否存在“一刀切”,不按照“一機構一核定”原則核定風險保證金,資金監(jiān)管流于形式等問題。

福建要求,各地要加強對教育部“校外培訓家長端”APP的推廣宣傳,加強對學生家長消費教育指導,推動全面使用《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(示范文本)(2021年修訂版)》,明確約定退費情形、退費方式等內容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消委會要發(fā)揮各自職能優(yōu)勢,完善校外培訓領域消費糾紛維權制度,暢通消費投訴渠道,廣泛受理學生家長退費糾紛,讓困難家長求助有門、受助及時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還要會同有關部門,對行政區(qū)域內校外培訓機構專門開展一次安全排查,督促指導校外培訓機構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,補齊補足人防、物防、技防設施設備,筑牢安全風險底線紅線。

此外,對預收費資金管理工作落實情況,福建將實行縣級自查、市級復查、省級抽查三級聯(lián)動檢查機制。各地要將校外培訓“平安消費”專項行動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,推動層層落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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