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 魯磊)為切實提高全省未成年學生法治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,有效預防和依法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學生犯罪,保障在校未成年學生合法權益,促進平安校園建設,4月12日,四川省人民檢察院與四川省教育廳聯合發(fā)布了《關于建立十項協作機制 加強未成年學生權益保護的意見》,圍繞防范校園欺凌、建設平安校園等難點重點問題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和舉措。
根據《意見》,省檢察院、教育廳建立檢教信息互通研判機制、罪錯未成年學生分級干預機制、控輟保學協作配合機制、涉案未成年學生合力幫教救助機制、校園安全防控協同治理機制、校園及周邊環(huán)境綜合治理機制、校外培訓機構監(jiān)管治理機制、“法治進校園”常態(tài)化推進機制、法治精品課程研發(fā)推廣機制、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共建共享機制等十項協作機制,檢教攜手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。
例如,在校園安全防控協同治理機制中,《意見》要求嚴格落實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制度,教育行政部門聯合公安機關要做到應查盡查,不漏一人。檢察機關則對入職查詢制度的落實情況依法開展法律監(jiān)督。在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方面,《意見》要求做好培訓宣講工作,強化“不報告即違法”意識,對應當履行強制報告責任而未履行的人員依法依規(guī)嚴肅追責問責。
《中國教育報》2024年04月15日第1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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